农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对于监督抽查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应该如何处理?
时间:2024-06-19 09:17:16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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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护被抽查农产品生产者、销售者的合法权益,避免因检测错误给农产品生产、销售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法律专门规定了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测结果异议的审查制度。农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对监督抽查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测结果之日起五日内,向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检。农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向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检的,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一般不应再委托原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检测。
复检的结果为最终结果,农产品经复检仍不合格的,农产品生产者、销售者不得就同一农产品要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再次复检。
经复检确认原监督抽查检测结果确定存在错误,并给被抽查农产品生产者、销售者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