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看”巧识种子真假
一看种子生产许可证编号。主要农作物种子标签上必须标注种子生产许可证编号,无编号的即为无证生产种子,有编号的还要看该生产许可证是否真实,有效。种子生产许可证有三类:一是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常规种原种种子的生产许可证,由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二是主要农作物常规种的大田用种生产许可证,由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核发;三是转基因作物种子的生产许可证,由国家农业部核发,越权核发许可证视为无效。例如,标签上种子类别标注的是常规种原种,而种子生产许可证是某县农业局核发,则判定是无证生产。又如,某县生产的棉种,标签标注的是转基因抗虫棉,但其生产许可证是某省农业厅核发,则为无证生产。
二看种子经营许可证编号。不论主要农作物还是非主要农作物,种子标签上必须标注经营许可证编号,无编号即为无证经营种子,按《种子法》第六十条处罚。有编号,应检查经营许可证是否真实、有效。种子经营许可证有五类:一是常规种子经营许可证,由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二是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常规种原种种子经营许可证,由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三是从事种子进出口业务公司的种子经营许可证,由国家农业部核发;四是实行育繁推一体化公司的种子经营许可证,由农业部核发;五是转基因作物种子的经营许可证,由农业部核发。越权核发许可证即为无效。如销售的种子系转基因种子,而种子经营许可证编号却是某县农业局核发,则视为无证经营。
三看品种名称和审定编号。主要农作物品种在推广应用前必须通过国家或省级审定。通过省级审定的主要农作物品种可在本省范围内推广。因此,主要农作物种子标签上必须标注品种审定编号。要注意检查品种审定编号是否真实(以审定公告作参照),通过审定编号了解该品种是国审还是省审,相应地确定该品种应销售推广的地区范围。如销售的种子虽经湖南省审定,但未经江苏省引种备案同意,在江苏省销售则就被视为未经审定种子。特别强调,种子标签标注的品种名称必须与审定公告一致。
四看产地和质量指标。《种子法》明确了假、劣种子的概念,为界定假、劣种子提供了法律依据,通过检查标签标注的产地和质量指标,可以准确判定是不是假、劣种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