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个部门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管理工作?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当采取什么措施?
时间:2024-06-19 09:27:35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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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关工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人员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控制措施,及时向所在地乡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收到报告的机关应当及时处理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时,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通报同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