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公害中华鳖的养殖技术

时间:2022-12-20 11:16:39 来源:网络 浏览:125次
    中华鳖是传统的滋补食品,自古以来受到人们的青睐。由于利益的驱使,一些行业和养殖者纷纷加入养鳖行列,他们缺乏科学的养鳖知识,盲目滥用药物,加之境外鳖非法进入,以次充好,严重损毁了中华鳖在消费者心中的形象。无公害中华鳖养殖标准的出台,对规范养殖行为,提高产品品质和竞争力,促进我国中华鳖安全、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无公害中华鳖是指产地环境、生产过程、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要求,经认证合格获得证书并允许使用无公害产品标志中华鳖。其中无公害中华鳖产地应符合下列三个条件:①产地环境符合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的要求。②区域范围明确。③具有一定的生产规模,生产管理应符合:a、生产过程符合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的标准要求。b、有相应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c、有完善的质量控制措施并有完整的生产和销售记录档案。博罗县鹰氏实业有限公司,是广东绿卡实业有限公司的下属企业,从事中华鳖商品养殖。近年来,生产的“绿卡”牌中华鳖符合国家无公害标准,今年6月被国家农业部认定为首批无公害农产品。现将具体质量控制措施汇报如下。1、种苗种苗是养殖生产的基础之一。因种质不纯、近交、境外非法引进的中华鳖给我国中华鳖养殖带来的病害流行,成活率低,造成的损失每年在亿元以上,公司养殖的中华鳖种苗均来自国家级中华鳖良种场―――广东绿卡实业有限公司。用于繁殖的亲鳖年龄为4-10龄,亲本重量2公斤以上。种苗标准:刚孵出种苗3.5克以上,腹板为红色,颜色越红越健壮,无伤残,行动活泼,反应灵敏,用手拉后腿能有力缩回,裙边厚实、平直,体型较薄。2、场地养殖场地地处罗浮山下的横河镇卢屋村,植被良好,山泉水量大,水质清新,常年水溶氧在4毫克/升以上,cod在10毫克/升以下,氨氮不超过0.2毫克/升,水源水符合ny5051-2001《无公害食品淡水渔业水质标准》。空气质量一级,符合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环境幽静,阳光充足,生态环境好,无工业“三废”及农业、城镇生活、医疗废弃物污染。水中不含石油类、丙烯醛等有机物以及六六六、滴滴涕、重金属含量不超标,土壤是未被种植的荒草地,重金属含量、农药均不超标,符合gb15618-1995《土地环境质量标准》,从而控制养殖场地对无公害中华鳖的质量影响。3、饲料养殖所用的“绿卡”牌中华鳖饲料,严格按《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生产,企业标准q/lk11-2000,备案号:qb/441900641911-2001。对原材料中有害、有毒、重金属、农药进行检测,对不合格的原材料禁止使用,同时严禁添加抗生素、促生长素等。从源头上杜绝外源危害成分的进入。“绿卡”牌中华鳖系列饲料符合ny5072-2002《无公害食品渔用配合饲料安全限量》。在饲料制作进程中,使用清洁的水源,添加新鲜无污染的蔬菜,现配现用,定时、定质、定位,控制在2小时内吃光,投饵方式采用岸上投喂,残饵便于回收,减少饲料浪费及对水质造成污染,每50-80只鳖一个摄食点,避免争食造成的损伤,出塘规格整齐,从而保证饲料不对中华鳖质量造成危害。4、渔药渔药使用危害主要表现在药物残留时间长,有些渔药一旦积累,难以代谢排出,如重金属药物,有些渔药使用会导致鳖畸形发育,针对此在中华鳖整个养殖过程中实施生态养殖、健康养殖,生物防治病害,定期用生石灰、漂白粉调节水质,高温季节针对性添加高效低毒的中草药,从而最大限度减少疾病的发生,减少用药量,而对于鳖病防治则严格按ny5071-2002《无公害食品渔药使用准则》,杜绝高毒、高残留渔药的使用和隐形积累。5、水质中华鳖是在水中生活的爬行动物,水质的好坏,将对产品的最终质量产生重要影响。水源水为纯净的山泉水,池塘水质通过物理、化学、生物调控措施,确保达到渔业水质标准。物理调控主要包括冲、换水、冲气、增氧,清除池底淤泥,对池底进行曝晒,减少池底有毒、有害物质的积累;化学调控主要包括定期泼洒15-20毫克/升的生石灰、2毫克/升的漂白粉,保证水质的透明度在25-35厘米,溶氧在4毫克/升以上,cod在10-20毫克/升,氨氮不超过5毫克/升;生物调控主要实施鳖、鱼、菌、藻、贝、水浮莲等共生,实行水体生物的多样化,提高水体物质和能量的循环与流通,增强池水的自净能力。重要措施是鳖鱼混养。鳖鱼混养指鳖池放养吃食性鱼类(鲫、鲮、罗非鱼)和滤食性(白、花鲢)鱼类,它们可及时清除中华鳖的残饵和粪便,控制浮游生物含量,增加水体的溶氧,减少疾病的发生,使养殖水呈现良性循环,最大限度降低渔药的使用。6、包装、运输中华鳖的包装、运输是上市前最后一个环节,严禁人为操作、机械损伤,避免感染,影响产品的外观、色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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